以“免费住院、免费接送、免费吃饭以及出院返现”等为噱头,山西大同一护理院诱导参保人员住院,骗取医保基金人民币1296万余元。这是9月4日,最高检、国家医保局联合发布“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守护医保基金安全”中的一起典型案例。该案中,3名主犯因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十年不等,各并处罚金。
这起典型案例显示,2016年至2021年3月,被告人李某霆、李某芳伙同安某平等人,指派专人赴周边县区进行宣传,以“免费住院、免费接送、免费吃饭以及出院返现”等为噱头,非法收集医保凭证,诱导参保人员住院,并指使汤某良、郭某霞等医务人员,采取挂床住院、伪造病历、虚开药品、虚构医药服务项目、虚开医疗服务费用等方式和手段,将虚假医疗数据上传至医疗保险服务中心,骗取医保基金人民币1296万余元。2023年3月6日,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管部门对该护理院作出行政处罚,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。
2021年3月28日,山西省大同市公安局对本案立案侦查。2021年12月24日,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检察院以李某霆等9人犯诈骗罪向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,于2022年先后对魏某林、郭某霞等6人追加起诉。2024年1月2日,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以诈骗罪判处主犯李某霆、李某芳、安某平三人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十年不等,各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至三十万元罚金不等;其他12名被告人亦获人民法院有罪判决。被告人李某霆等7人提出上诉,同年6月7日,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据介绍,该案参与人数多,链条长,案情复杂,为夯实证据基础,侦查阶段,公安机关商请检察机关提出意见。围绕涉案护理院存在的“空挂床”“假住院”等多种骗保行为,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将一人多次报销,同单位或同区域多人报销等异常情形列为排查重点,通过核实诊疗记录,查明骗保手段;针对冒充执业医师骗保的行为,建议公安机关聚焦涉案人员主体身份、虚假诊疗行为、诊疗记录,结合护理院及医保结算系统数据、电子交易记录等证据锁定犯罪行为;对于涉及医保政策、责任审计等复杂专业问题,建议公安机关及时商请医保、审计等部门出具认定意见,并依据涉案人员的诈骗手段、层级分工,分类审计骗保金额,准确核算医保基金损失,厘清具体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