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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买34层住宅收房时发现只建32层 多年维权未果

Jun 3, 2026 IDOPRESS

男子买34层住宅收房时发现只建32层 多年维权未果!13年前,沈先生在西安市三桥街道(现为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三桥街道)“加贝花园”买了一套房,合同约定房号为“12幢B单元34层3401”。然而到了约定的交房日期2015年5月3日,开发商未能按时交房。直到2017年才通知交房,并告知沈先生楼只建到32层,根本没有34层。

得知没有房子后,沈先生要求退还首付款本金、违约金及资金占用利息,但至今未能全额退还。2013年2月,沈先生了解到西安市三桥街道贺家村要建一个城中村改造小区“加贝花园”,虽然当时五证不全,但开发商承诺以后会补全并办理房产证。于是他在2月4日和5日分别支付了1万元定金和107700元首付款。

房屋买卖合同显示,出卖人为“西安市贺家村城中村改造有限责任公司”,房号为“12幢B单元34层3401”,建筑面积88.92平方米,总价235282元。合同约定2015年5月3日前交付房屋。付款分四次完成:2013年2月5日付117700元,工程主体至16层付47100元,封顶时再付47100元,交房时付23382元。

2015年5月3日交房时间到了,房子仍未建好。开发商一位股东兼贺家村村主任联系沈先生,建议换到前面的多层楼栋,沈先生未同意。2017年夏,沈先生接到通知称12号楼已封顶,但他被告知只有32层,没有34层。售楼人员提出可以申请退款或改合同购买32层的一套房子。沈先生选择后者,但最终发现32层的房子已经没了。无奈之下,他提交了退款申请,但开发商一直以没钱为由拖延。经过多次沟通,开发商于2020年和2022年分别退还了2万元和5万元,之后便不再接电话。

因合同违约,沈先生向西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请求退还购房首付款本金、资金占用利息和违约金。2022年6月10日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但开发商并未履行。沈先生随后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法院调查发现开发商名下无财产,最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。

记者联系了参与仲裁的公司委托代理人李先生,他表示公司目前困难,有一块尚未建设的地块准备转让,转让后可解决问题。另一位现任法定代表人陈先生则表示,加贝花园项目并非他们公司开发,而是其他公司借用资质进行开发。对于这一说法,三桥街道办工作人员也表示不解,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。